去年11月11日黑暴分子在全港堵路及打砸烧胁迫市民参与所谓的「大三罢」。一名皇仁书院毕业的24岁补习老师,在铜锣湾藏有鎅刀及半製成汽油弹,早前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,昨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囚13个月。裁判官郑纪航判刑时指出,本案控罪严重,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,以保障大众的安全及财产免受侵害。
被告殷嘉齐,原被控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他人财产罪及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。控罪指,他于2019年11月11日,在铜锣湾边宁顿街及怡和街交界,管有一支铁棒、一把鎅刀、两个瓶口塞着纸巾并载有淀粉的玻璃瓶、一瓶420毫升消毒火酒、两支分别105毫升及95毫升的打火机燃料。被捕后已还柙8个多月的被告,前日在案件开审前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他人财产罪,控方遂撤回另一控罪。
案情透露,去年11月11日,三名警员追捕示威者期间,在铜锣湾边宁顿街与怡和街交界见到身穿黑色衫裤、戴着灰色手套及背着黑色背囊的被告殷嘉齐,将一个雪糕筒放在马路上。其中一名警员见状马上阻止,另外两人则上前协助制服被告。警方在他的背囊检获一个打火机、一瓶消毒火酒、两罐打火机燃料、两个盛有淀粉的玻璃瓶,瓶口插着纸巾及一把鎅刀。政府化验报告证实上述物品可组装成汽油弹。
被告庆幸「警方及时挽回」
辩方前日及昨日求情称,被告毕业于皇仁书院,在公开试考获优异成绩并入读中文大学医学院,但其后因抑鬱症而转读翻译系,及后更要退学,案发前以教钢琴及补习维生。被告称不能接受自己的行为,当时误入歧途但「幸好警方及时挽回」,现明白暴力不能令社会变好,已深刻明白过错,不会重蹈覆辙,并对家人感歉意,会尽力报答他们。
裁判官郑纪航指出,本案涉案的物品虽然只能製造两个汽油弹,但不能忽视剩馀的易燃液体及打火机可用以纵火,控罪严重,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,以保障大众的安全及财产免受侵害,遂以18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,考虑到被告在开审前认罪、没有案底及其求情内容等因素后,判他监禁13个月。文章来源:新锦江娱乐:www.xjj6789.com